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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各社提出2013年RI立法會議議案
說明:
1. 2013年RI立法會議議的議案必須於2011年12月31日前送達RI,因此成立3500地區
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總監辦公室發文DG 110816-01),來協助總監推動立法議案的
提出與審核。
2. 由於提案的截止日只剩約四個月,各扶輪社的提案截止為2011/9/30日、地區扶輪
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審核議案的日期在2011/10/15日前,隨後即由總監發函用通
信投票的方式(參閱程序手冊196頁8.140.5)來尋求各扶輪社的支持,截止日訂在
2011/11/30日,再由此特別委員會審核後,即可由總監把議案於2011/12/15日
前送交RI,以完成地區提議案的作業程序。
3. 地區內部各扶輪社的議案可以用中文填報,RI正式表格如附件一。
4. 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已於2011年8月17日舉行,會議記錄如
附件二。
5. 各社提案請於2011年9月30日前寄送
地區辦公室:中壢市裕民街24號5樓之3
Fax: 03-4252337
E-mail: district3500@gmail.com
地區總監 張宏明
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召集人 林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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