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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各社提出2013RI立法會議議案

 說明:
1. 2013RI立法會議議的議案必須於20111231日前送達RI,因此成立3500地區
    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
(總監辦公室發文DG 110816-01),來協助總監推動立法議案的
    提出與審核。

2. 由於提案的截止日只剩約四個月,各扶輪社的提案截止為2011/9/30日、地區扶輪
    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審核議案的日期在2011/10/15日前,隨後即由總監發函用通
    信投票的方式(參閱程序手冊196頁8.140.5)來尋求各扶輪社的支持,截止日訂在
    2011/11/30日,再由此特別委員會審核後,即可由總監把議案於2011/12/15日
    前送交RI,以完成地區提議案的作業程序。

3. 地區內部各扶輪社的議案可以用中文填報,RI正式表格如附件一。

4. 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已於2011年8月17日舉行,會議記錄如
    附件二。

5. 各社提案請於2011年9月30日前寄送
     地區辦公室
中壢市裕民街245樓之3
     Fax: 03-4252337
     E-mail: district3500@gmail.com

 


地區總監 張宏明
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召集人 林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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