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2012~13年度短期青少年交換學生申請辦法
說 明:
一、報名資格:
1、年齡:A組-短期交換(簡稱STEP):16至18歲(含18歲)之高中(職)
之男女在學學生(出發時的年齡)
B組-新世代交換(簡稱NGE):18至25歲(不含18歲)之大學
(專)男女在學學生(出發時的年齡)
C組-團體新世代交換(簡稱G-NGE):介於19至25歲之大學(專)
男女在學學生(出發時的年齡)
PS:年齡計算日為出發年度8月15日為基準。
2、本地區扶輪社友子女、孫子女皆可透過本地區扶輪社推薦。
3、派遣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接待外國交換學生,為期3~6週。
4、若家中已有成員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劃(短期交換或長期交換),
而未善盡相關之責任與義務者,新成員申請則不予受理。
5、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同行並全程參與地區指定之講習會。
6、出國費用及必要經費全部自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負擔,金額請詳如
『派遣學生申請辦法』第2頁第十項。
7、派遣學生需學業成績與品行優良,英文學期成績必須及格(附外語能力測
驗證明者佳)。
8、推薦社須成立3年,派遣學生家長亦須入社滿3年,並請推薦社提供各該
社員過去3年之三出記錄以供參考。
9、推薦社只限推薦一名派遣學生。
10、無論A、B、C組,均須與對方地區配對成功,方可成行。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31日(星期三)截止。
三、預定交換地點:美國、加拿大、日本、澳洲、法國、德國、芬蘭、丹麥、
瑞士、瑞典、巴西、比利時、荷蘭、墨西哥…。
四、出發日期:2013年6~8月(註:交換時間為期3~6週)
五、報名方式:請於截止日期10/31前寄至
地區辦公室:324 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二段15號一樓Maggie收;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TRYEX辦事處胡小姐聯絡:02-23706636
1.中文申請書一份
書面部份含體檢表(中文版)與學校成績證明-中文版1份,請繳交前一年成績單。
2.戶籍謄本一份-近3個月。
3.證件照照片(電子檔)。
4.推薦社出具理事會通過證明函.
六、甄試日期: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甄試目的:交換學生的身份有如民間大使一般,不只是要頭腦聰明,成績優秀,
還必須具備生活態度嚴謹,充分了解交換學生的目的與精神,能夠適
應異國生活的身心健康學生。(短期交換非遊學)
七、資格喪失:派遣學生受訓期間,如有下列情事經青少年交換委員會核定得取消
其派遣資格:
1.違反國際扶輪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規則者。
2.素行不良,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
3.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
4.休學或二星期以上沒有音訊者。
5.心身健康發生重大障礙導致無法繼續受訓者。
6.缺席二次「派遣學生訓練講習會」者。
7.未能如期繳納相關費用者。
8.派遣學生之監護人與派遣社未能配合地區履行RI認證之相關規定者。
9.受訓期間經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裁定不適任扶輪親善大使者。
八、錄取原則:
1.報名資格符合者方可參加甄試。
2.錄取標準以甄試成績為排序依據。
3.若家中或社內已有成員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劃,但未盡相關之責任與義務者,
將影響其錄取。
4.以學生未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劃者為優先。
九、若G-NGE成行,團體交換成員與家庭由地區徵試擇選,接待社與家庭負擔來訪
接待費用。
十、費用:
A. 【機票、觀光簽證費及出國期間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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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細 |
繳交方式 |
1. |
機票、觀光簽證費 |
家長自付實際費用 |
2. |
出國期間保險費 |
家長自付實際費用 |
B. 【代辦費用 - 共NT$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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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細 |
費用 |
繳交方式 |
1. |
訓練講習費及事務費用 |
NT$11,000 |
繳交至3500地區青少年 |
2. |
制服費 |
NT$4,000 |
|
3. |
名片、徽章、國旗 |
NT$3,000 |
C. 【接待外國交換學生費用 - 共NT$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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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細 |
繳交方式 |
1. |
接待外國交換學生費用-地區舉辦一次茶會及一次旅遊 |
繳交至3500地區青少年 |
地區總監 林千鈴
地區青少年交換主委 鄭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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