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請各社投票表決3500地區2013年RI立法會議議案提案
說 明:
1. 截至2011/9/30日為止,地區辦公室共計收到二件提案;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
亦於10月14日舉行第二次會議審核議案。現由總監辦公室發函以通信投票的方式(參
閱程序手冊196頁8.140.5)來尋求各扶輪社的支持,截止日訂在2011/11/30日;下個階
段則由特別委員會審核後,即可由總監把議案於2011/12/15日前送交RI,以完成地區
提議案的作業程序。
2. 各社投票表請於2011年11月30日前郵寄、傳真或e-mail至地區辦公室:
320中壢市裕民街24號5樓之3
Fax: 03-4252337
E-mail: district3500@gmail.com(通信投票表如附件一)
3. 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錄如附件二。
地區總監 張宏明
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召集人 林華清
國際扶輪 3500地區扶輪立法會議 特別委員會 會議記錄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10月14日 (星期五) 上午十時
地點:地區辦公室 (中壢市裕民街24號5F之3)
主席:地區扶輪立法會議特別委員會召集人 林華清 PDG George
出席:立法會議代表 - 許勝傑 PDG Archi
委員 - 藍宇墾 PP Richard
紀錄:黃瑜珍 Lisa
一、報告事項:
1.前次會議後,收到各社提出之議案共2件。
2.按照原定日程表於今日召開特別委員會第二次特別委員會審核各社提出之議案。
二、議案討論:
議 案 一:桃園社提案-請RI准許將華語列為國際扶輪正式語言之一。
說 明: 2004年RI立法會議中已通過台灣扶輪社之提案將華語列為RI的正式語言之一,
但是遭RI理事會否決,希望再提此議,讓RI重視華語對未來扶輪的重要性。
決 議:通過。
議 案 二:中壢社提案-修改立法會議地區投票權計算方式。
說 明:目前立法會議以[一地區/一代表/一票]之方式進行投票,但是每地區社員人數不
同有1200-6000人,其中差異很大,因此每地區的代表一名顯然不符合公平原則,
建議改為地區社員人數3000人以下仍舊1票,多於3000人以上則一代表兩票[一地
區/一代表/二票]之方式進行投票。
決 議:通過。
三、議案日程表:
1.請總監辦公室即日公布審核後之議案,並以通信投票方式請各社投票表決;
投票截止日為: 11/30
2.12月初召開第三次特別委員會,審核統計投票結果。
3.12/15前將議案送達RI。
四、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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