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扶輪社
副 本: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前總監
國際扶輪3500地區總監當選人 劉啟田 DGE Surgeon
國際扶輪3500地區總監提名人 張宏明 DGN Tony
國際扶輪3500地區秘書長、地區財務長、地區副秘書長、地區助理秘書
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分區助理總監
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扶輪社社長、秘書
主 旨:2010-11年度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第三次甄選活動,請各社推薦優秀人選
說 明:
一、2010-11年度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經二次甄選後,外國交換地區要求增加名額,
故擬辦第三次甄選。
二、青少年交換活動的目的:本計畫提供青年學生與扶輪接待家庭、扶輪義工,以及
社區整體許多的助益。透過青少年交換,學生能第一手學習外國生活的各個面向。
隨著對於世界的概念不對擴張,他們漸趨成熟,發展對自己更深層的瞭解。融入外
國的教育體制,加強了他們的學業與個人成長。接待扶輪社與家庭和社區整體也因
為與來自不同文化的廣泛、友善接觸而豐富。
三、申請相關事項:
(1)報名資格:
1. 15歲至18歲半之高中(職)在學男女學生
(出發時年齡須符合此範圍內,亦即1992年2月1日~1995年8月31日出生)
2. 本地區扶輪社友子女或孫子女皆可提出申請,但必須透過3500地區扶輪社推薦。
3. 推薦社必須安排3個適合之接待家庭(派遣家庭為當然之接待家庭)、1個預備接待
家庭,以及1位接待顧問,接待國外來台交換學生,為期一年。
4. 出國費用及必要經費全部由派遣學生之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自行負擔,費用支出
概況請參見(附件一)。
5. 派遣學生需學業成績與品行優良,且SLEP成績必須35分以上或全民英檢初級成績
及格,必要時由甄選委員會視情況考核之。
6. 推薦社須同意依3500地區與國際扶輪(RI)青少年交換活動規章之規定運作,以符
合RI認證之要求。
7. 推薦社須成立滿3年,派遣學生家長亦須入社滿3年(二者皆以2010年6月30日為準),
並請推薦社提供過去3年之三出記錄以供參考。
8. 推薦社每年最多推薦兩名派遣學生。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2月5日(星期五) 截止。
(※ 若資格符合,可先傳真報名 後補件)
(3)預定交換地點:依國外各扶輪地區交換之要求決定派遣國
a.北美洲地區:美國、加拿大。
b.中南美洲地區:巴西、墨西哥、阿根廷……。
c.非洲地區:南非……。
d.歐洲地區:義大利、比利時、德國、法國、瑞士、芬蘭、英國、挪威、荷蘭、
匈牙利波蘭、瑞典、捷克、俄羅斯 ……。
f.亞太地區:日本、澳洲……。
(4)出發時間:2010年8月(註:交換時間為期至少十個月)。
(5)報名方式:(資料不全恕不受理,並請於截止日期前寄至總監辦事處)
1.中文申請書一份(請備書面及電子檔)---(附加檔案一)
書面部份含體檢表(中、英文版皆需提供)與學校成績證明-中、英文版,請繳交
前一年成績單,若是升高一學生請繳交國中畢業成績單)。
2.SLEP or全民英檢初級成績證明一份(書面)。
3.護照影本(請備書面及電子檔)。
4.戶籍謄本一份(書面)。
5.接待家庭預定表一份(請備書面及電子檔)。
6.證件照照片(電子檔)。
7.推薦社出具理事會通過證明函.
8.接待家庭同意書。
(6)甄試日期:2010年02月11日,地點另行通知。
(7)資格喪失:交換學生受訓期間,如有下列情事,即取消交換資格:
1.違反國際扶輪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規則者。
2.素行不良,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
3.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
4.休學或二星期以上沒有音訊者。
5.心身健康發生重大障礙導致無法繼續受訓者。
6.無故缺席「派遣學生訓練講習會」者。
7.未能如期繳納相關費用者。
8.派遣父母與派遣社未能配合地區履行RI認證之相關規定者。
9.受訓期間經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裁定不適任扶輪親善大使者。
(8)錄取原則:
1.報名資格符合者方可參加甄試。
2.錄取標準以甄試成績高低為依據。
3.若家中或社內已有成員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劃,但未盡相關之責任與義務者,
將影響其錄取。
(9)費 用:
1. 甄試合格備取者,須於備取名單公布後兩星期內,繳交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
新台幣70,000元整。其中50,000元供地區委員會辦理訓練、講習、制服、名片、徽
章……等出國前之準備工作。其餘20,000元為TRYEX之行政費。逾期不繳納視同放
棄派遣資格。
2. 學生出國的簽證,護照,機票,保險及在國外之雜支須自行負擔。
3. 派遣學生講習結業後兩星期內(2010年6月20日截止),繳交新台幣140,000元整,以供
地區補助各接待社68,000元接待費用及各項接待講習會、接待學生適應課程、語言課
程、文化課程,以及各項接待相關事務之費用。逾期不繳納視同放棄派遣資格。
4. 以上費用不包含任何國內旅遊費用,如訓練講習期間,地區有安排與來台學生的共
同 旅遊,則參加者須自費(自由參加)。
地區總監 涂百洲
地區青少年交換主委 陳弘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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