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敦請續任「總監特別代表」。
說 明:
(一) 根據RI程序規定,上屆總監指派的「特別代表」得由新任總監繼續指派為
「特別代表」,以繼續協助及輔導新成立的扶輪社。
(二) 特茲敦聘下列前任「總監特別代表」繼續擔任本年度總監特別代表一職,
並繼續輔導該社的成長。
● 頭份創世紀社前社長 鍾財生 PP Insurance 輔導頭份夏威夷社
○ 竹南社前社長 涂金海 PP Tea 輔導苗栗中央社
● 頭份創世紀社前社長 盧富雄 PP Toumi 輔導頭份東方社
○ 桃園西區社前社長 藍源德 PP Book 輔導桃園西門社
● 桃園福興社前社長 劉明柱 PP Chance 輔導桃園福臻社
○ 苗栗社前社長 唐維鈞 PP Candy 輔導苗栗金鷹社
● 中壢社前社長 陳全雄 PP Rock 輔導中壢東山社
○ 平鎮社前社長 曾賢貴 PP Headal 輔導平鎮聯新社
● 新竹城中社前社長 解鴻年 PP Plan 輔導新竹創新社
(三)同時,希望各分區助理總監協助推動各社踴躍推派總監特別代表人選。
地區總監 劉啟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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