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4日
函號:DG 090814-01
受文者: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扶輪社
副 本: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前總監
國際扶輪3500地區(2010-11)總監當選人 劉啟田 DGE Surgeon
國際扶輪3500地區(2011-12)總監提名人 張宏明 DGN Tony
國際扶輪3500地區祕書長、地區財務長、地區副祕書長、地區助理秘書
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分區助理總監
國際扶輪3500地區各扶輪社社長、秘書
主 旨:敬請各扶輪社社友踴躍捐獻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各項捐款。
說 明:敬請各扶輪社社友踴躍捐獻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各項捐款,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
地區總監 涂百洲
地區中華扶輪教育基金主委 湯蕙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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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捐款獎勵辦法 (經本會第九屆第九次董監事會議93.06.02修訂通過) 1.凡捐款累計達到下列金額時,將獲得該等級徽章(金章)。 2.此項徽章於社友認捐時,由地區總監公式訪問時親自頒發配掛。 3.一次捐新台幣十五萬或廿萬元而聲明為冠名獎學金者另備有本會銀質或金質徽章,由地區總監在基金會年度頒獎典禮上或地區年會中頒發。
捐款金額(新台幣) |
表彰方式 |
捐款金額未達一萬元 |
感 謝 狀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一萬元 |
本會徽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五萬元 |
梅花獎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十萬元 |
黃金金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十五萬元 |
蘭花獎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廿萬元 |
菊花獎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廿五萬元 |
金竹獎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三十萬元 |
緋粉金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五十萬元 |
寶藍金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八十萬元 |
翠綠金章 |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百萬元 |
皇家金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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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冠名捐款優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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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捐款人得指定以特定人、公司行號或扶輪社之名義為冠名獎學金或紀念獎學金(如某某紀念獎學金)以紀念尊師、尊親、親友或公司行號。
(2)節省自設基金會之鉅款及繁瑣手續,直接以二十萬或十五萬之冠名捐款達到自設基金會之目地及效果,為本身事業之發展培養人才。
(3)捐款人可以每年以冠名捐款之方式,有計劃的培養事業、社會、國家所需之人才。
(4)捐款可以累計至社友個人及扶輪社在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的捐款統計。
(5)捐款不限當年使用。
(6)受獎學生不受必須戶籍所在地區之限制。
(7)受邀至本會當年度頒獎典禮中,接受本會當眾表揚、致贈紀念獎章,及親自上台頒發冠名捐款獎學金與指定之受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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